推動連署「藝術教育工作室制度」
發起單位:
台灣傑出青年協會
支持連署(填寫時間僅需30秒)
👉 https://forms.gle/sCdD9PZXKkKqQw746
如果您是藝術教育工作者,這項制度改革與您的工作直接相關。
按照 現行法規,只要是「固定場址、對外招生達五人以上、並收取費用」,就算是補習班(無論是個人工作室或音樂教室)。
而補習班通常需要較大的班舍空間(至少 70 平方公尺),對小型教學工作室來說並不合理。
因此,我們發起「全國藝術教育工作者連署」,推動制度改革,讓老師們未來可以正常用「工作室」方式從事藝術教學。
我們的訴求
本倡議提出以下建議,期望政府研議建立 「藝術教育工作室制度」:
一、建立「藝術教育工作室制度」
針對音樂、美術、舞蹈等藝術教學場所,建立不同於補習班制度的管理制度。
二、訂定小型藝術教學場所標準
依據藝術教學型態特性,制定合理的教學空間與安全管理規範。
例如小型藝術教學工作室之教學空間,可依其教學型態訂定適當之最低標準。
三、建立簡易登記制度
藝術教育工作室得向地方政府辦理登記,使小型藝術教學場所能在合法制度下運作。
為什麼需要改革?
在台灣,許多音樂、美術、舞蹈老師,都是以 小型教學工作室 的形式進行教學,例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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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對一鋼琴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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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班制美術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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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別舞蹈指導
然而在現行法規制度下,這些教學場所往往被視為補習班管理,需符合補習班相關規定,例如教學空間面積、消防設施與建築用途等要求。
近年亦有藝術教師因在住宅空間進行個別音樂教學,而被認定為補習班經營並受到行政裁罰,引發藝術教育界對現行制度適用性的討論。
有鑑於此,建立符合藝術教學型態的制度環境,已成為藝術教育發展的重要議題,也與未來可能投入藝術教育工作的藝術相關科系學生息息相關。
為什麼這項制度很重要?
建立藝術教育工作室制度,將有助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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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符合藝術教學型態的制度環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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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善藝術教師設立教學工作室之困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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促進藝術教育發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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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升全民藝術文化素養
據教育部統計,全國各大學音樂系所學生約 8,300 人,每年約有 2,000 名畢業生投入藝術教育相關工作。
在日本、韓國、美國等國家,小型音樂教室、美術教室等藝術教學場所,多以私人教室或工作室形式存在,其管理方式通常與補習班制度有所區別。這些制度多採登記或一般營業管理方式,以符合小型藝術教學之實際型態。
建立合理制度,將有助於藝術教育人才的長期發展。
邀請全國藝術教育工作者一起支持
我們邀請全國藝術教育工作者共同關注藝術教育制度議題。
如果您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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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樂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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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術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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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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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種藝術類老師
歡迎支持 全國藝術教育工作者連署,共同推動建立「藝術教育工作室制度」。
支持連署(填寫時間約30秒)
本倡議將彙整意見,提出政策建議,供政府與社會各界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