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籤 丙申 屬火利夏 宜其南方
舊恨重重未改為,家中禍患不臨身,
須當謹防宜作福,龍蛇交會得和合。
典故【薛剛大鬧花燈跌死太子驚死聖駕】
回憶往事心頭舊恨重重疊疊無法消除,就好像家中發生災禍,雖然沒有降臨到本身,但是造成的傷害卻綿綿無盡期。你要謹慎提防其他事故發生,最好多作好事,只要多種福田,必能逢凶化吉,而且在辰已交會時刻,一定會得到很圓滿結果。
籤解
凡事 人害緊。和無事。
作事 先難後易。
家事 和為貴。
家運 居之則安。
婚姻 大吉。
求兒 不可。
六甲 先男後女。
求財 勤儉必得。
功名 修陰德必中。
歲君 淡淡。
治病 求神庇祐。辰未日(半月)過漸癒。
出外 辰巳日則可。
經商 平平。
來人 辰未日(半月)到。
行舟 平平。財輕。
移居 隨意。(不可)
失物 辰巳日在。(難尋)
求雨 初初到尾。(不明其意)
官事 和為貴。不和凶。
六畜 納者不可。
耕作 平平。少利。
築室 有犯陰邪。
墳墓 平平。小吉。
討海 微利運不辰
作塭 運不合。求小利。
魚苗 微利。
月令 不畏。漸漸平安。
尋人 待時。
遠信 慢。